超载治理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法律规制文献综述

 2022-11-18 02:11

超载治理的利益博弈及其法律规制

超载是指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界定的实际载质量超过车辆装载能力的行为,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当前,超载超限现象在中国愈演愈烈,极大破坏了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超载超限治理,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理结果却始终难如人意。鉴于超载问题的理论研究对治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针对国内外对超载现象的理论研究成果,按一定的分类方法,对现有相关文献整理与评述如下:

1 国内研究现状

随着超载治理工作“久治不愈”的现状,众多专家学者也纷纷献计献策,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关于超载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在此整理归纳如下:

1.1 经济学视角

目前,运用经济学手段分析超载现象成因已成为学者研究的一种常见路径,如何运用经济杠杆以实现长效治理超载仍是研究努力的方向。在超载现象的经济学分析层面,大多数学者承认引发超限运输的原因是由经济利益的驱使引发的。例如徐维军、刘德海、袁泽沛主张运用主观博弈模型和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超载中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稽查人员收受贿赂、运输业主超载后行贿这种混乱的管理现状,论述了造成超载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交管部门与稽查人员之间的“激励悖论”以及一些地区中运输业主与稽查人员形成的“共谋”,并深层次分析了高速公路秩序长期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并提出了高速公路超载问题的综合治理方案。通过这一动态模型的设立及分析,对于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提供了理论支撑,从而进一步贯彻治超工作。

此外,解志敏也认为可以综合考虑影响治超各种经济因素,引入博弈论相关理论知识,在相关利益方之间建立博弈模型,通过采用数学计算的方法,对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分别得出相关博弈方的均衡数值,分析结果为进一步治理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提供了经济学理论和数据参考。通过博弈的过程分析和结果解读,明晰了超限超载的根源,找准了解决超限超载问题的对策入口。同时结合当前国内道路运输市场实际情况,在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货运市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对今后深入开展有效超载超限治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2 公共管理视角

超载研究的另一角度为从公共管理角度出发,如杨云在《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治理对策》中从理论角度对超限超载造成的公共利益威胁、成因做出了较为详尽的阐述,针对目前治超现状,提出了全国联动,多部门配合,以源头治理为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而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创造和谐安全的公路运输环境的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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