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总字数:6879字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的生态责任研究的文献综述
- 引言
政府生态职能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是一个多层次且内容复杂的职能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对政府职能提出的新的职能要求。西藏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的每一个环节都对西藏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西藏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其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西藏特殊而重要的生态战略地理位置决定了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生态职能的重要性。如何完善自治区政府的生态职能体系以及如何有效落实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都是自治区政府当前面临的问题,同时,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也关系到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本文的研究将拓展对西藏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的研究思路,丰富和完善对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的研究内容,有利于科学定位自治区政府的生态职能,同时,本文的研究可以为自治区政府生态职能职能的落实和完善提供相关对策建议,有利于自治区政府尽快转变其职能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对自治区政府职能提出的新要求,对促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美丽西藏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政府生态职能的研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探索过程。生态职能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我国政府生态职能经历了萌芽期、起步期、发展期以及完善期四个主要阶段。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十八大报告提出“五位一体”战略布局,表明我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随着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这一问题的研究,学术界把“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称为政府生态职能,成为政府相对独立存在的“第五职能”。国内学者对我国政府生态职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生态职能的内涵、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转变对策等方面。
(一)政府生态职能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政府生态职能的内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从建设生态文明角度对政府生态职能进行阐释的学者如权怡豪(2020)认为,政府生态职能是政府在应对和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同时指出,政府生态职能的核心是生态管理职权。从政府职能类型角度对政府生态职能进行阐释的学者如高星梅(2020)认为,政府生态职能是是与政府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政府职能类型。政府生态职能的内涵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关,是对政府生态职能的具体解释,其目的是为了让政府和公众更深刻、全面、系统地了解政府生态职能。
(二)政府生态职能的内容
崔晓琰(2020)在分析了政府的生态职能的含义和特征的基础上概括出政府生态职能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意识,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监管,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完善生态资源环境政策,做好各项制度安排;构建政府生态管理体制,打造生态服务政府。
包金运(2020)认为政府生态职能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生态公共产品、承担生态责任以及实现生态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