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随着社会婚恋观念的开放以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通过代孕实现为人父母的心愿,其中也包括了同性伴侣。
然而,当前我国法律规范的不确定性、法律制度的缺失性等问题,使得代孕儿童或者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若要通过法律保护代孕儿童的利益、认定其亲属在民法领域所享有的应然权利,就必然要先确定代孕儿童的亲属权归属。
但是,我国尚未设定对同性伴侣的权利保护,同时前置性法律民法的分娩说理论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冲突,不能解决亲属权的认定问题。
这就意味着我们要从目前司法实践的现实入手,从当前现有的判决出发,例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案件。
立足判决,思考法律适用与法理说理,明确该判决传达出来的导向意义,从而设计应对新型抚养权关系的调解、协调模式,应对未来新民法关系的趋势。
本课题从实践到理论的研究路径入手,梳理实践中已经发现的问题以及相配套的解决方式,探讨其中蕴含着的理论依据,构建问题发现措施提出理论支撑的系统模型。
有利于在实践活动中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响应机制,帮助更为完善的解决问题;同时为司法活动提供参考,促进裁判统一,维护公平正义。
二、研究现状(一)同性伴侣亲属权认定的现状1、代孕情形下的亲属权难以确认代孕儿童一直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之中,排除捐精和捐卵的情况,代孕儿童生来便有两位母亲。
委托代孕者怀孕分娩,承诺将来抚养代孕儿童的委托母亲和以自己的子宫孕育、分娩代孕儿童的代孕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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