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以行政法为视角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加速了信息的流通,也使得公民个人信息极易遭到信息处理者的侵犯,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国外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规定,如美国的双轨模式、欧盟的统一立法模式以及日本统分结合的立法模式,都是和其所处于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立法模式。就国内现状而言,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缺乏体系化的法律规范,难以有效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因此,建议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许可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与救济制度,进而处理好数据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 行政立法
一、文献综述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挑战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各种新的生活方式进入人类社会,比如网上消费、移动支付、在线教育等,互联网与各种传统行业相融合,我们的生活被网络所覆盖。与此同时,正因为网络的普及和信息的加速流通,个人信息能够被轻而易举地收集和储存,比如个人身份信息、通讯记录、财产状况信息、行踪轨迹信息等。根据360威胁情报中心发布的《2017政企机构信息泄露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已备案网站中,企业网站信息泄露情况最严重,其次是政府机构。除了有关企业对于个人信息的泄露,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由于拥有巨大的公权力,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信息,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对于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发生在机关单位的履职过程中。由此可见,随着大数据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受到严重威胁,其安全性已然成为社会大众普遍担忧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国外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