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方言中代词的研究
摘要:从汉语代词的国内研究中,了解代词的独立性以及分类研究等情况。从吴语方言以及类属的代词的相关资料中,为平湖方言中代词的研究整理出一些线索与思路。
关键词: 汉语代词;吴语方言; 方言代词;平湖代词
一、文献综述
(一)汉语代词国内研究
从汉语代词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在中国第一部语法书《马氏文通》中,马建忠为代字所下的定义是:“凡实用以指名者,曰代字。”自从马建忠使用“代字”这个名称以来,还有代词、代名词、指代词等等各种不同的名称,而名称不同,范围也不相同。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从意义的角度入手,《代词是一种独立的词类》中引用了《俄语语法》中代词的定义:“代词是这样一些词,它们指出事物和事物的性质,但并不称呼事物和事物的性质。代词只有在上下文里才有具体的意义。”也通过综合各家的认识,我们认为代词是通常意义上的广义的代词,指的是具有指示、称呼作用的词。
关于代词的独立性研究,语法学界曾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认为代词是词类中独立的一类;另一种是持反对代词独立的观点。马建忠的《马氏文通》是模仿印欧的传统语法学理论中最早建立了的汉语词类体系,从词汇意义着手分析,将代词作为独立的词类。与其相对的是陈承泽所代表的反对汉语词类体系中代词独立的一些学者。前者赞成代词独立的语法学者多是以意义和句法功能特点作为理论依据,后者否定代词独立的学者则是以代词划分标准的一贯性为原则,认为代词没有独立的句法功能。这些矛盾说明学者对词类划分认识上的不同。
代词的分类研究主要涉及两类问题:一是代词属于实词还是虚词,二是代词内部的再分类情况。马建忠把代词归入实词一类,他的理由是代词应与所代的对象为同一语法功能,代词所指代的对象与实词的语法功能是相同的,因此将其归为实词。王力先生认为它是半虚半实的词类。50年代以后,随着“词类问题讨论”的深入,人们对词的虚实之分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不再按照意义分类,而是根据语法功能来判断词的虚实,代词自然是实词的一种。
至于代词的再分类,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它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用法复杂。从汉语语法学的发展历程来看,汉语代词的再分类基本上是沿着《马氏文通》的路子走下去的,因为这样“至少在逻辑上较为一贯”。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代词的再分类的发展过程中比较难以统一具体的操作方法。
